宁波余姚垫资与工程欠款

资讯 06-25 阅读:2 评论:0

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1性质不同,垫资类似于定金预付款,可预支提前使用,欠款是工程结束后的债务2利息不同,垫资的利息未约定的,不支付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工程欠款的利息未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照约定垫资协议符合下列情形的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

2005年3月23日乙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甲宾馆支付垫资工程款2000万元和增加的工程价款150万元,并按银行计收逾期贷款利率请求支付相应利息216万余元参考建筑中文网审理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乙公司要求甲宾馆支付工程款2000万元的主张,并依据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判决甲宾馆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90余万元。

宁波余姚垫资与工程欠款

进行工程施工时,发包人可以和承包人协商,由承包人垫付工程施工的相关费用,而垫付工程款的,双方最好签订垫资协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就交付工程资金和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可以按约定向发包人主张垫资和利息,如果发包人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外在因素一是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许多工程项目存在着僧多粥少现象,使施工企业不得不采取垫资或带资方式承揽工程,因此形成工程欠款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完成的进度支付形成的拖欠款项三是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未能向建设方收回的保修金金额,其额度通常占工程总造价的5%四是社会信用。

法律分析垫资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要求发包方先支付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全部工程完工后,再由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行为软垫是指在约定的计划进度形象节点内,由承包人以自有的材料设备和劳务完成建设工程,在约定的节点后发包方才按工程进度正常支付工程。

法律主观在建筑工程行业,由于市场竞争等因素,承包人为了获得建筑工程项目,通常都是“带资垫造”的方式与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但双方很多时候对“带资垫资”都是没有约定利息的,以致在发包人拖欠工程垫资时,有部分承包人会疑虑能不能在追讨工程垫资的同时,一并追要相应的欠款利息追讨工程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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