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垫资协议书

资讯 07-31 阅读:2 评论:0

1、一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实行权属统一管理,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事务局负责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统一归事务局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房地产证的户名统一为“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二事务局统一申办机关办公用房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各单位享有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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